E物業已公告全體業2012年4月1日終止物業服務合同,撤出E項目。根據《天津市物業管理條例》要在原物業撤出前一個月(3月1日前)完成新物業選聘工作并簽訂物業服務合同。
E選聘物業工作程序:
1、2012年1月7日召開業主代表大會, 會議商議的內容、大會決議已于1月14日《業主代表大會會議紀要》向全體業主公示。
2、尊重每戶業主的權利和利益,業委會向全體業主進行選聘物業的問卷調查 。已于1月7日~11日完成。
3、成立物業選聘監督工作組。
由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參加(自薦、推薦)組成物業選聘工作組,參與和監督物業選聘工作的全過程。本著公開、公正、程序依法、以大多數業主的利益為原則與參選物業公司洽談。
4、根據業主代表大會的決議和大多數業主的意見確定E物業服務標準1~2級,物業費價格1.2 ~1元與參選物業公司洽談。
5、由參選物業公司向業主介紹物業公司情況。
6、召開業主座談會征求對參選物業公司的意見。
7、召開業主代表、樓長大會對參選物業公司進行評價,排序。
8、與排序第一位物業公司洽談物業服務合同。
9、向全體業主公示物業服務合同內容。
10、經全體業主對物業服務合同進行投票表決,確定被選物業公司,并向全體業主公示。
注:若表決不通過與該物業公司簽訂合同,再換排序第二位的物業公司,重復8、9、10的程序。直到全體業主投票表決確定被選物業公司。
11、經全體業委會成員簽字后,召開業主大會與物業公司簽訂正式物業服務合同。
12、由物業選聘工作組向全體業主報告,監督物業選聘的全過程。
E業委會